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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理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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刮痧的适应证、禁忌证及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13-01-26

   (一)适应证


   感冒、发烧、中暑、头痛、肠胃病、落枕、肩周炎、腰肌劳损、肌肉惊挛、风湿性关节炎等病症。


   (二)禁忌证


   (1)孕妇的腹部、腰骶部,妇女的乳头禁刮。


   (2)白血病,血小板少慎刮。心脏病出现心力衰竭,肾功能衰竭,肝硬化腹水,全身重度浮肿禁刮。


   (3)下肢静脉曲张,刮拭方向应从下向上,用轻手法。


   (4)凡刮治部位的皮肤有溃烂、损伤、炎症都不宜用这种疗法,大病初愈、重病、气虚血亏及饱食、饥饿状态下也不宜刮痧。


   (三)注意事项


   (1)刮痧板一定要消毒。


   (2)刮痧时间:一般每个部位刮3〜5分钟,最长不超过20分钟。


   (3)刮痧次数:一般是第一次刮完等3〜5天,痧退后再进行第二次刮治。


   (4)出痧后1〜2天,皮肤可能轻度疼痛、发痒,这些反应属正常现象。


   刮痧疗法不仅能治病,而且还可以起保健作用。只要皮肤没有什么疾病,尤其是出血性疾病,沿着经络适当刮一刮对身体是有益的。刮痧的保健作用主要表现为疏通经络方面。常见如患肩周炎的50岁左右的人,采用刮痧的疗法效果比较好,但是一般一次效果不明显,二三次后方有显效。


   刮痧疗法对皮肤有一定的损伤,所以一次刮完后要等待一段时间,一般为5〜7天,再进行第二次刮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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